信函礼仪(2)

时间:2019-11-02 19:06:41   投稿:htnew   全文8760字

  一是称谓语准确。在写作信函抬头时,应以称谓语称呼收信之人。在称呼收信者时,下列四点必须注意:

  其一,姓名与头衔必须正确无误。在任何公务信函中,写错收信者的姓名与头衔都是绝不允许的。称呼收信者,有时可以只称其姓,略去其名,但不宜直呼其名或者无姓无名。

  其二,允许以直接致信的有关单位或部门作为抬头中的称谓语。在许多时候,以有关单位或部门直接作为收信者在礼仪上是许可的。

  其三,可以使用中性名词称呼收信者。当不清楚收信者的性别时,以 董事长 、 经理 、 主任 、 首席代表 等毋须辨别性别的中性称呼去称呼对方是比较稳妥的。

  其四,切忌滥用称呼。初次致信他人时,千万不要滥用称呼。诸如 先生 、 小姐 一类的称呼,在不清楚收信者性别时就不宜采用。不能图省事,以 先生/小姐 去称呼收信者。不要乱用 阁下 、 老板 、 有关人士 这一类专用性称呼。

  二是提称语到位。在称谓语之前,有时需要使用提称语。所谓提称语,意即提高称谓语的词语。在公务信函里使用提称语,关键是要到位。在一般情况下,公务信函里最标准的提称语是 尊敬的 。平常的公务信函,不使用提称语亦可。在社交场合所使用的 尊鉴 、 台鉴 、 钧鉴 等古典式提称语以及在涉外场合所使用的 亲爱的 、 我的 等西洋式提称语,在普通的公务信函中一般均不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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