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仪容仪表具体要求规范(2)
时间:2019-11-02 21:43:48 投稿:htnew 全文2345字
饰物
1、不涂脂,不抹粉,不纹眉,不描眼,不抹口红。
2、不佩戴耳环、耳钉、耳坠、项链、戒指、手镯、手链、脚链、金属铭牌等任何饰物和护身符、十字架、开光佛等宗教饰物。
3、不纹身或使用文身贴纸,不刻字。不留长指甲,不涂染装饰指甲。
4、不携带手机、MP3、MP4等通讯工具、电玩进入校园。
服装
1、校服拉锁拉至校徽标志高度,里面衣服领口不得低于上数第二颗纽扣位置,不在校服和各种校卡上乱写乱画和乱贴、塞其它饰物。
2. 校裤裤脚只能量体裁短,不能改小,凡经改小校裤一律没收、由学生重新购买。
修养
1、不吸烟、不酗酒。
2、讲文明、懂礼貌。不说粗口话,不打架。
对小学生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行为的检查和考核1.凡与上述仪容仪表细则要求中任何一项要求不相符的仪容仪表均为不合格的仪容仪表。
2.班主任有权利,更有义务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审美观教育和仪容仪表规范教育,有责任对不符合学校仪容仪表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限期改正。
3.学生家长对学生仪容仪表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并要配合学校对子女不合格的仪容仪表承担处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