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书信的礼仪(3)

时间:2019-11-03 18:24:12   投稿:htnew   全文3673字

  署名:书信在正文写完之后,必须在左方下端签署寄信人的姓名。在信末具名时,一般对家属及至亲好友,只写名不写姓,对普通朋友应写姓名。署名的右上角要加上自己和受信人关系的称谓,这个称谓必须和起首的称谓相呼应,如对父母,用"儿","女",对长辈用"晚",对平辈用"弟"、"妹",对晚辈儿女用"父"、"母"、"愚"等。

  署名下敬辞:在署名下须再加敬辞,如对尊长,用"顶礼"、"敬禀";对长官用"敬呈"、"敬上";对老师用"敬叩"、"敬上";对平辈用"敬启"、"谨启"、"谨上"、"合十";对晚辈用"手书"、"手启"、"手泐"。

  日期:在署名敬辞的右下方用略小的字体写下写信的日期,以表示书信的时效。一般仅写月日,有时年月日可全写,甚至加上时间。遇有节气或特殊日子时,亦可加写,如"端午节"、"中秋节前一天”。

  附候语或补述语:在书信末尾另行补注,除非事实上的需要,否则宜避免之。对于内文未述及而必须补充的事情,可在署名之后,另起一行书写,称为"补述语"。"附候语"则是附笔问候的意思,也要另起一行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