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接待的礼仪常识(7)

时间:2019-11-02 17:51:12   投稿:htnew   全文4450字

  14、涉外礼仪

  涉外礼仪是涉外交际礼仪的简称,是指国人在对外交际中,用以维护自身形象,对交往对象表示尊重与友好的约定俗成的习惯做法。我单位员工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考察、培训等活动,经常与所在国家政府官员、公司职员和民众交往,必须遵守以下通则:

  1、维护形象。在国际交往中首先要给交往对象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个人形象的六要素是:仪容、表情、举止、服饰、谈吐、待人接物。

  2、不卑不亢。要意识到自己代表自己的国家、民族、所在单位,言行应从容得体,不应表现的畏惧自卑,也不应表现的狂傲自大,目中无人。

  3、求同存异。各国礼仪习俗存在差异,重要的是了解,而不是评判是非、鉴定优劣,要以我为主,兼及他方,求同存异。

  4、入乡随俗。要真正做到尊重交往对象,首先就必须尊重对方所独有的风俗习惯。当自己身为东道主时,通常讲究“主随客变”;而当自己是客人身份时,则应讲究“客随主变”。

  5、信守约定。许诺要谨慎,承诺要兑现,失约要道歉。

  6、热情适度。不仅待人要热情友好,更为重要的是要把握好待人热情友好的具体分寸。

  7、谦虚适当。反对过分抬高自己,但也不要过度谦虚客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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